粤汽协[2009] 71号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09年度关税调整方案建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关税调整方案建议工作的通知》(粤财法[2009]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行业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今年关税调整方案建议意见,并按粤财法[2009]102号文要求填写有关建议表,于
附: 一、粤财法[2009]102号文
二、省汽车行业协会联系资料:
联系电话:020-83817135
传 真:020-83740857
电子邮箱:gdaia004@vip.163.com
联 系 人:黄国坚、钟秀媚
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粤财法〔2009〕102号
关于做好2009年
关税调整方案建议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不发深圳),省外经贸厅、省级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2008年度关税调整方案建议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的通知》(财关税〔2009〕33号)的要求,财政部将于今年8月底就拟定关税实施方案的相关问题听取各省意见。为做好我省关税调整建议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税税率税目以及相关政策的调整,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直接影响。开展关税调整方案建议工作,为国家制定2010年关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使关税调整更符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各市财政部门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宏观调控精神,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做好今年的关税调整建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关税调整建议包括税则税目调整和年度暂行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两方面。各地要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关税工作的通知》(粤财法〔2004〕56号)的有关要求,广泛征求本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从全局、全行业发展的高度,对建议进行认真筛选、审核,并整理出详细的书面材料。上报建议要求理由充分、数据详实、资料完整。
三、现行进出口关税暂定税率均属于年度暂定税率,原则上只在本年度内有效。因此,各地对建议在明年继续执行进出口暂定税率的商品,应提出明确的理由和意见,一并报送。
四、各地要继续对近年来开展关税调整建议工作的有关经验进行认真归纳总结,形成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科学有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尤其提高对企业建议的审核筛选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关税调整建议的质量。
五、请各有关单位于
附件: 1. 增列税目建议表
2. 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
主题词:关税 调整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
(共印100份)
附表1:
增列税目建议表
编制单位: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税则号列
计量单位
标准中文名称
标准英文名称
年度进口数量
年度进口金额(美元)
年度出口数量
年度出口金额(美元)
商
品
简
要
描
述
建
议
增
列
税
目
的
主
要
原
因
填报人:
联系人: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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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 | |||
编制单位: |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 ||
税则号列 | 计量单位 | ||
标准中文名称 | |||
标准英文名称 | |||
单位生产成本(元) | |||
国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元) | 国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美元) | ||
进口到岸价格(美元) | 出口离岸价格(美元) | ||
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 | 出口关税税率(%) | ||
建议进口暂定关税税率(%) | 建议出口暂定关税税率(%) | ||
年度进口数量 | 年度出口数量 | ||
年度进口金额(美元) | 年度出口金额(美元) | ||
商 品 简 要 描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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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暂 定 税 率 的 主 要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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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联系人: | ||
单位名称(公章) | |||
年 月 日 |
(表格不清晰可直接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