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送审稿定稿会,于
会议由国家电动汽车试验示范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璟琳主持,主任孙兆祺致欢迎辞,并汇报了本标准的编制过程。到会的省、市有关政府部门领导或代表分别讲了话,充分肯定了本标准编制的意义和作用,是国家标准化战略精神、国家节能减排国策和产业政策的重要体现,热切希望本标准能编制成为一份高质量、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指导作用的行业标准,为我国电动公共汽车产业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并表示对标准的编制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
会议请梁满华高级工程师主持标准内容的讨论。在王璟琳副主任宣读标准编制说明之后,与会代表展开了热烈而认真的讨论,对本标准的每一章节条款的内容及文字表述逐一斟酌修改。
最后,与会代表一致通过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送审稿;认可在标准5.7整车性能要求(表1)的经济性的指标最终确定后,标准正文连同征求意见汇总整理表等必要的附件,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