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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


发布日期:2009-06-22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400

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送审稿定稿会,于200961012日在汕头市召开。主编单位:国家电动汽车试验示范区;参编单位: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北京科技大学电动汽车与新能源控制技术中心、大连电机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广州穗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韦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株洲南车时代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佛山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广州铂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等全体编制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电动汽车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方面领导或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国家电动汽车试验示范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琳主持,主任孙兆祺致欢迎辞,并汇报了本标准的编制过程。到会的省、市有关政府部门领导或代表分别讲了话,充分肯定了本标准编制的意义和作用,是国家标准化战略精神、国家节能减排国策和产业政策的重要体现,热切希望本标准能编制成为一份高质量、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指导作用的行业标准,为我国电动公共汽车产业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并表示对标准的编制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

会议请梁满华高级工程师主持标准内容的讨论。在王琳副主任宣读标准编制说明之后,与会代表展开了热烈而认真的讨论,对本标准的每一章节条款的内容及文字表述逐一斟酌修改。

最后,与会代表一致通过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送审稿;认可在标准5.7整车性能要求(表1)的经济性的指标最终确定后,标准正文连同征求意见汇总整理表等必要的附件,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