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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09-02-18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695

 

东风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东风汽车公司

     继2005年获得首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后,东风公司再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近日从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的喜讯。
  近年来,公司围绕“出车育人”主题,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的巨大推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改革发展。
  公司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抢抓汽车市场快速扩张的机遇,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质量不断迈上新台阶;坚持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突破口,积极致力于企业核心能力的培育;坚持改革创新、和谐发展,不断优化业务结构,调整战略布局;坚持以创新精神,加强和改善企业党组织建设;坚持推进“强东风”党建工程,提升党建工作对生产经营工作的贡献度;坚持“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兼容并蓄,融好融优”的原则,以多元国际合作为基础,大力推进中外企业文化融合;坚持以广大职工为主力军,促进了公司事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坚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丰富产品品种,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和尽善尽美的服务为社会、股东、合作伙伴、员工长期创造价值,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与节能环保工作,赢得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和尊重。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新突破。
  东风在文明建设方面的努力和成就,获得了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湖北省委的好评。2002年,公司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05年,公司荣获全国第一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东风公司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