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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操作层面中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适用


发布日期:2009-01-13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657

 

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操作层面中法律法规

的理解、掌握、适用——高级专题研修班的邀请函

 

作为《劳动合同法》的细化和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布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到国务院法制办,从七十余条到四十五条,从有关部门内部起草到公开征求意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谓一波三折,实施条例不可能尽善尽美,因为,法律本身的疏漏很难用法律修正以外的手段去弥补。

期盼已久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于200893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918面向社会公布实施。应广大企事业单位要求,我单位特举办本次研修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邀主讲专家:(以下专家分期轮流授课、排名不分先后)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副司长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科所主任

    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副司长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处长

    中国政法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博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博导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巴黎第一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著名劳动法专家、劳动争议案件律师

二、专题内容:(以授课专家课程安排为准)

专题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背景下企业的可操作性

专题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特别条款的评价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的订立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 

.试用期能否延长?如何约定对公司最有利

.事实劳动关系的避免     

. 如何约定工资报酬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直接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适用问题

.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中的规避法律的条款的效力问题

.如何规定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事项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工作未完成能否获得报酬          

.如何合法实现“员工担保”

.员工工作失误,如何给公司赔偿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如何约定培训服务协议

第三部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如何界定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如何正确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如何正确界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因经营发生变化,如何正确裁员

.工伤、孕期员工如何正确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如何界定事实劳动关系               

.如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第四部分:劳动争议

.正视劳动争议                       

.如何正确处理“罢工”

.企业规章制度中如何限制员工“罢工” 

.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如何正确督导员工循正常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第五部分:规章制度制定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效力 

.惩罚制度的制定原则

.规章制度生效三要件        

.规章制度的审查原则

.如何审查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第六部分:★.问题讨论与答疑

三、参加对象:

各级国有、民营、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劳动人事部\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行政管理部等相关管理人员。

四、举办时间/地点:

20081114——1116广州市欧亚酒店,天河区先烈东路186号(14日全天报到);

五、收费标准:

每人收取培训费1800元(包含资料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统一安排。

注:由北京市昌平区昌明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具体筹备并出具报销票据。

                                                                      

各会员单位:

该培训班由《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成员的专家主讲,具有政策性强,师资水平高,极具可操作性,是不可多得的机会,望各会员单位珍惜机会,踊跃参加。

 

 

 

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2008114                   200894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操作层面中法律法规的

理解、掌握、适用高级专题——参会报名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以下同志参加——(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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