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汽协[2008]21号
关于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单位会员
缴纳2008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章程》关于会员缴纳会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协会秘书处在每年度初向会员单位寄送《会费缴纳通知》,请各会员单位按时向协会秘书处缴纳会费。
现将《会员缴纳会费标准总表(见附件)》寄上,请贵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交纳2008 年年度会费共 元。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也可以交现金或支票)到协会。
协会收到会费后即开具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以作报销凭证。
特此通知,请予支持。
汇款名称: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704单元
邮 编:51005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越华路支行
帐 号:3602000809001845310
电 话:020-83740851
传 真:020-83740857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汽车 会费 通知
附件:会员缴纳会费标准:
单位:元/年
单位类别 协会任职 |
企 业 单 位 |
科研单位 大专院校 社会团体 |
服务、流通经营单位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会员单位 |
3000 |
2000 |
1000 |
500 |
2000 |
1000 |
700 |
理事单位 |
4500 |
3000 |
1500 |
750 |
3000 |
1500 |
1000 |
常务理事单位 |
6000 |
4000 |
2000 |
1000 |
4000 |
2000 |
1400 |
副会长单位 |
20000 | ||||||
会长单位 |
4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