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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会员单位联系人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26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471

 粤汽协[2009] 82

 

 

关于完善会员单位联系人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负责人:

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09]126号),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在构建和谐广东、推动我省汽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我协会在行业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省汽车行业归口统计工作,定期发布行业信息;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有利条件;搭建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整体优势、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雇主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行业部、信息部、拓展部、综合部)日常工作与各会员单位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为此,协会进一步完善会员单位联系人工作制度如下:

一、会员单位联系人(是会员单位指定与协会日常工作联系的“部门或个人”简称为“联系人”)是会员单位与协会保持日常工作联系的责任人,建议各会员单位(或部门)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执行本制度,做到工作责任、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到人,并列入岗位“责任人”职责考核的内容,成为本单位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

二、会员单位联系人的确定

     1、联系人的理想人选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开展工作及沟通能力强,对本单位情况了解并具有工作分解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电脑操作能力(在工作岗位上配有可上网的电脑设备,并有专用电子邮箱);

    2、联系人选定后填写《会员单位联系人资料》(见附件2)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报送到协会。

三、会员单位联系人的职责

1、全面负责日常与协会的联系、沟通工作,包括负责做好本单位与协会目前有具体业务联系(包括统计、通讯、产品进出口管理、行业专家、会员活动、会费交纳等)相关人员或部门联系协调工作;

2、保持、维护与协会各种联系、沟通渠道(包括协会网站、电子邮箱、刊物、日常来往书信文件等)的畅通,及时查收各类文件、信息;

3、及时将协会提供的国家、地方、行业的各类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示,跟进落实有关工作;及时反映本单位的情况和诉求,提出对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了解协会的运作,善于充分利用协会为会员提供的各项共公服务平台,使本单位能够更好地享有和履行会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协调、跟进落实协会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或部门参与协会的各类活动、工作会议等;

5、及时对协会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根据会员企业单位的要求,协会除每月定时向全体会员单位邮寄协会的刊物《广东汽车行业信息》外,每月还提供《广东省汽车行业内部信息快报》(以下简称《快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企业,让会员企业领导及时、直接掌握行业动态、行业信息和产业政策,给企业分析市场和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因此,希望会员单位提供(填报)企业领导人的电子邮箱资料(附件1),以便协会可以每月能够将《快报》及时准确送达。协会对企业提供的领导人的电子邮箱资料严格保密,一律不对外提供,仅作为每月发送《快报》和发送必须让企业领导知悉的事项之用。

五、会员单位联系人的变更

当会员单位因在机构或人事等方面发生调整、变动时,会员单位联系人(或联系资料)需作调整变更的,请及时向协会发出相应的(书面)变更通知。会员单位在日常运行中发生重大变化,而需暂停与协会保持日常联系的,请来函告知协会。

以上会员单位联系人工作制度,请各会员单位认真执行。

协会在今年三月二日发出了《关于完善会员单位联系人资料填报工作的通知》(粤汽协[2009]25号),未按通知要求填报《会员单位联系人资料》(附件2)及《会员单位领导人的电子邮箱》(附件1)的会员单位,请各会员单位负责人督促落实以上工作,在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前报送(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联系人:黄国坚、钟秀媚 ,

电话:020-83817135

传真:020-83740857、电子邮箱:gdaia004@vip.163.com

 

附件:1、《会员单位领导人的电子邮箱》

2、《会员单位联系人资料》

 

(附件请会员登陆后在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