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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大幅上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提振车市


发布日期:2009-10-21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613

 

商务部拟大幅上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提振车市


  商务部7月份公布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将于近期做重大调整,大部分符合《办法》要求的老旧汽车补贴标准将有所上调,上调的幅度可能会很大。据悉,调整后的《办法》最快于下月公布,最迟不超过年底就开始执行。

  《办法》实施两个月来,对新车销售的推进不明显,达不到淘汰高污染老旧汽车,拉动新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因此国家相关部委非常着急,就此召开了几次会议研究并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最终决定对《办法》进行调整。

  5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将今年的补贴资金由往年的6亿元加大到了50亿元,当时商务部预计今年全国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

  按照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从今年8月10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间,可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

  但据有关部门掌握的数据,《办法》实行两个多月来,进行报废更新的车辆非常少,远没有预期中的大。

  以上海为例,记者昨日从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获悉,虽然加上上海3000-7500元的补贴,上海车主报废更新一辆符合条件的旧车,最多可以获得11000-13500元的补贴,但是,截至昨日,上海实行报废更新的车辆仅几十辆。

  据悉,由于量太少,目前全国的报废更新数据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