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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起5年内 车船税和交强险捆绑缴费


发布日期:2015-06-05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397

来源:广州日报作者:钟宏连

近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共同发布了《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6月16日起,车船税和交强险将捆绑缴费,有效期为5年。

纯电动车不属规定范围

《办法》出台,就意味着车辆的车船税在购买交强险的时候就需要一起购买,而不需要再另外到银行去缴纳。而且《办法》规定,交强险将和车船税一起捆绑,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需同时缴纳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缴。如果你不交车船税,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能把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给到车主。而纯电动车因免车船税的,所以不受此规定影响。

在《办法》没有出台之前,东莞的车船税是可以在一年内去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凭行车证去缴纳。这让东莞的一些车主们习惯了拖延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与交强险捆绑缴费,有车主陈芝表示欢迎:这样确实是比较方便,因为不用再为了几百元的交车船税去银行排长队,只要提供完税凭证以及减免税证明就可以与交强险一起购买。

“我自己的车船税都很少记得去交,因为比较麻烦,所以都是想到的时候才会去银行排队交缴纳,现在能与保险捆绑一起交,对我来说也是比较好的。”车主陈先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