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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0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690
粤经信商贸函〔2013〕5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务必吸取“西安倒卖报废汽车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和紧迫意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查、深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售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拼装车行为,切实履行对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责任。

  二、要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回收拆解行为,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规定进行作业,建立回收车辆登记台账,特别是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监督下解体,一旦发现并查实回收企业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注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218

来源:商贸服务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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