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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月实施 申领驾照弄虚作假将严惩


发布日期:2012-12-25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550

 来源:网易汽车综合

为了保证驾驶安全,对于驾照申请人均有相应的要求。但有的人为了办理驾照,则出现隐瞒、欺骗、贿赂等行为。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明年1月即将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针对这一类情况的管理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驾驶证申请人在办理申请时,需要如实申告自己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参加规定的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驾驶证。新规规定,申请人申领驾驶证时如果有隐瞒、欺骗、贿赂等行为的,交警部门将立即终止办理该申请人的业务,在计算机系统中记录,该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据介绍,隐瞒、欺骗、贿赂等行为包括:提供伪造身份证、体检证明等虚假材料,隐瞒自己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隐瞒自己有三年内有吸毒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等不允许申请驾驶证的情形,考试中有贿赂、舞弊等行为。

有的车主交通违法被暂扣证件,为了逃避处罚,会采取欺骗等手段重新办理。针对此类情况,新规也将进行严格管理。新规规定,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驾驶证的,交警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交警部门则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新规除了对驾驶人加强管理外,对于违规违法办理驾驶证的民警也将严加处理。据悉,交警出现违规违法办理驾驶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