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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燃料汽车国Ⅴ标准元旦实施 改善环境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614
本报讯 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称,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

  该公告称,此举是为了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程,相关企业应按国五标准要求向环境保护部提出环保型式核准申请,并按时报送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年度报告以及车辆识别代码信息。而对超标车辆,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是以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汽车。由于价格较高,当前在我国市场上个人用户使用的并不多,大多以政府补贴的公交车和出租车为主。业内人士表示,从国四标准提高到国五标准,汽车发动机的成本会增加,由此天然气汽车的价格也将会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