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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汽车厂商应提示防危办法


发布日期:2012-08-01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440

来源:新京报

汽车安全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7月27日,中消协在起草的《汽车安全服务规范》(草稿)里提到,汽车经营者应向消费者说明和警示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则透露,汽车“三包”规定将择机发布。

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指出,北京的特大暴雨已夺走77人生命,我们注意到,有的死难者是因水下车门打不开而溺死的。气候灾难或许是不可控的,但汽车安全必须是可控的,汽车厂商能不能为此做点什么,以避免悲剧重演?

汽车厂商应警示危险

据介绍,由中消协牵头起草制定的《汽车安全服务规范》(草稿)已进入修改完善阶段,突出两个关键词:安全和服务。其中提出,消费者有知悉汽车真实情况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汽车产品与服务,汽车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开展汽车消费教育,比如安全气囊、儿童坐椅、安全带的使用,车辆涉水知识,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包括头枕可否当安全锤使用等等。

汽车“三包”将择机发布

对于汽车投诉和争议,中消协表示,待《汽车安全服务规范》正式发布后,消协今后可依据它来受理汽车投诉,如汽车经营者拒不接受调查,消协可通过揭露、组织听证会、发布消费警示、提请工商执法、支持诉讼等职能处理。必要时消费者组织还可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邀请汽车、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到汽车消费争议的快速调解,降低时间、经济成本。

另外,去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10月26日举行听证会。今年1月,质检总局又对汽车“三包”第二次征求意见,之后就再无进展。对此,质检总局质量司副巡视员汪立昕在昨天座谈会上仅仅透露,汽车“三包”规定将择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