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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内研究制定征收汽车排污费


发布日期:2012-05-09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472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李舒瑜 开大排量汽车的车主可能又要增加一项费用了——今年年底前,我市将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同时对新能源汽车加大鼓励的政策措施。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刚刚公布实施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提出通过实施水环境、空气和绿色发展三大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今年年底前,要实现跨界河流的污染整治初见成效,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明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验收标准。 2015年底前,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主要河流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他河流实现不黑不臭,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大气复合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灰霾天数明显减少,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人居环境质量与水平大幅提高。 该行动更提出,今年底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和对新能源汽车加大鼓励的政策措施。同时,研究制定路内停车管理政策和收费标准,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 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要求今年底前力争在全市推广国IV车用柴油。2013年7月1日起,对柴油车新车上牌(含异地转入车辆)执行机动车国IV排放标准,从源头减少新增尾气污染物排放2.3万吨;2015年前,力争对机动车新车上牌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从源头减少新增尾气污染物排放5.9万吨。 提升行动要求,今年7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至20条以上路段;2015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限行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