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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生产企业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发布


发布日期:2011-12-19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748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昨日从工信部获悉,《乘用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已于日前发布,其中规定企业的售后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期限(不少于10年)内提供备件更换、维修和咨询服务。

  规则指出,车企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不少于5%。要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长期使用权;租赁场地和厂房组织生产的企业,应具有至少10年以上的租赁期限,中外合资企业的租赁期限应与合资期限相一致。

  规则还规定,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应商至整车/发动机出厂的完整产品可追溯体系。(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