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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协:节能汽车补贴政策有效期两年


发布日期:2010-06-23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1794

随着首批节能车推广名单即将发布,关于节能车补贴政策的未来走向也引起业界的普遍关注。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旨在鼓励车企采用更多先进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节能车补贴政策,最快将在2012年因强制性油耗标准的提高而“自动失效”。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日前表示,证实了上述推测。“节能车补贴的认定标准(按照车重划分基础上燃油经济性比现有强制性标准提高20%),基本上是参照《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而制定的。”该负责人透露,节能车补贴实际上就是对优先达到“第三阶段”油耗限制标准的产品进行补贴,鼓励汽车企业淘汰燃油经济性差的产品。

    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颁布节能车补贴政策,凡是符合上述标准的节能汽车产品,将被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并可获得中央财政3000元的现金补贴。记者了解到,首批由工信部等政府机构认定的“节能汽车推广名单”最快将在本月底正式发布,而凡是购买列入推广名单的汽车产品的消费者,均可享受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3000元现金补贴。

    “如果现有的油耗限值标准升级(到第三阶段),中央财政针对节能车补贴政策会自动作废,因为届时企业推出新产品都被强制性要求达到相关燃油消耗的限值标准,所以也就不需要再鼓励了。”中汽协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节能车补贴标准肯定是有有效期的。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一位参与制定《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专家周一(6月21日)向记者透露,相关标准的草拟工作早在2009年就已经完成并报批国家标准委,真正要落地实施可能要等到2012年以后。不过,该人士拒绝透露相关标准的具体出台时间,“这个问题你要去标准委,他们可能需要走一些审批流程。”

   然而,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日前透露,为从整体上控制车企旗下车型的平均燃油消耗量,《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

 

    冯飞表示,国家在以政府补贴方式启动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同时,将出台强制标准力促车企实施节能减排,“靠标准激励厂家,靠补贴激励消费者,这是一种双管齐下的双向激励政策。”冯飞同时还透露,这一力促车企节能减排的标准便是将于年内出台的《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记者了解到,与去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的《第二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同,《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再以单一车型为限制对象,而是参考美国《公司平均燃料经济性法》,将车企旗下所有车型纳入整体评估范围。例如,车企可以允许生产一部分大排量汽车,但同时你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小排量或者新能源汽车来平衡,才能满足平均燃油消耗标准。

    业内人士分析称,此举这将有助于提高乘用车燃料使用效率,鼓励厂家生产耗油较低的低排量紧凑型轿车。

    据悉,《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简称《限值》)GB19578-2004国家标准自2005年7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控制车辆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按照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而在产车型的执行日期则相应地延长一年时间,以确保企业有时间进行技术改进。

    按照上述时间表推算,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最快将在2011年启动,即新车认证在2011年7月1日以后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而在产车型则最晚不超过2012年7月1日“大限”截止时达到相关标准。否则,新车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