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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送审稿)通过部级评审


发布日期:2009-11-11   来源: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阅读次数:2849

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送审稿)通过部级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送审稿)审查会,于20091157日在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岛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综合交通处兰荣处长、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吕士健所长、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张定康副处长、广东省科技厅高新处罗海波副处长、汕头市科技局刘海龙书记、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王继功科长,以及部评审专家组全体成员、各主编和参编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我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作为参编单位,也派出参编代表出席。

评审进行中

行业标准《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编制,经过各主编和参编单位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工作,历经了规定的各个编制程序,并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专门网站上展示,面向全国征求意见,现完成了送审稿,报部级评审。审查会由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吕士健所长主持,各参加会议的政府部门领导都作了重要讲话;由部组建的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规范的评审,主编和参编单位进行阐述和解析。专家组最后作出了《评审意见》:《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送审稿)通过了评审,报送国家部级审批发布。

             

部相关领导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